一、教学方法 二、教学手段
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应当符合本课程确立的“学以致用,以学生为本”教学理念和目标,旨在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与竞争力,尤其是突出实战性,培育动手能力,经过6年的双语教学实践,我们总结了部分教学方法和手段,还有待在以后的课程建设中予以完善。
一、教学方法
1.注重国际合作,开展互动式教学法
为培养学生国际竞争力和了解国际实践前沿动态,高度强调国际合作,开展互动式教学。
(1)外籍实务人士讲座方面,现已多次邀请美国、德国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来校授课。
(2)补充授课方面,2006年已与德国哈勒大学法学院合作在我校共同举办WTO法与欧盟法暑期班。
(3)外籍教授授课方面,2006年至今已邀请英国伦敦经济学院、格拉斯哥大学、赫尔大学、美国密苏里大学、芝加哥-肯特法学院、密西根州立大学、阿肯色大学、托马斯?杰弗逊法学院、贡萨格大学、加拿大渥太华大学、德国哈勒大学、挪威奥斯陆大学、日本横滨国立大学、澳大利亚邦德大学等校著名教授来校讲学。
(4)双师教学方面。沿袭了我校特有教学方式“双师互动”,即根据教学内容需要,任课教师可安排另外一位教师或者另外一位专家共同参与教学,同一门课程由两位教师同时讲授,以利于和学生形成更多的互动。在过去教学中,陈咏梅老师与王衡老师就曾共同承担双语教学任务。
改变传统的重老师讲授,轻学生参与的教学模式,师生关系从演员——观众关系转变为导演——演员关系,确立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,强化师生互动,具体包括课堂提问、讨论、辩论等方式,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用中英文参与课堂讨论,避免传统教育模式中执着追求是与非的对错结论,注重开启学生多角度思维的能力训练,将是与非的论证过程上升为教学和考核重点,这也是英美法系法律教育与大陆法系法律教育中的重大差异。
2.案例式教学法
精讲多练是双语教学的重要理念和方法。本课程选用国际贸易法的典型案例,全面实施案例式、启发式教学、讨论式教学,引导学生独立思考。教学过程中,本课程授课全部使用多媒体课件,授课内容深入浅出、由表及里,既严谨与简洁,同时又生动活泼,力求以生动的语汇和丰富的实际材料将深刻的理论传授给学生。同时,注重因材施教,针对学生英文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,注重传授有效学习方法,并通过引导学生的广泛阅读来提高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能力。
双语教学需要通过外语学习法律,需要学生付出双倍的努力,为避免学生精疲力竭陷入外文的泥潭中半途而废,我们注重以案例教学激发其学习兴趣,使其保持持久的学习动力。案例教学中我们注重对图文并茂的多媒体课件的建设(见附属资料),注重引导学生模拟案例场景分析问题。在英美国家Seminar教学方法的基础上,我们将案例教学与此结合起来,形成小组团队作业(Team-Work),模拟诉讼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,模拟法官书写判决书等。
3.开放式教学法
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相比,互动式教学和案例式教学需要学生广泛参与,这势必影响教学进度。同时,如果学生对教学内容毫无准备,即便是生动形象的案例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互动。因此,为保障双语教学的顺利进行,提高学生参与的实际效果,就需要采用开放式教学法,即,教学应当从课堂45分钟延伸到课外,实现课堂与课外的有机结合。具体而言,我们根据课堂内容有针对性地为学生选择了大量的外文阅读文献,要求学生课前预习,做到有备而来。此外,也为学生准备了课后讨论题及习题集,要求学生通过课后作业巩固课堂知识。虽然对学生有些魔鬼似训练,非常辛苦,但一学期结束后,学生在外语与法学专业方面都有突破性进步,特别是对那些准备出国留学的法学生而言,相当于一个提前热身,不无裨益。
4.课外实践注重引导式教学方法。
利用国外教材案例习题,本课程鼓励学生以练习题为导航指示,多做课外实践(如当事方之间的非正式磋商),训练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同时,布置课外补充阅读资料,主要是适当引入补充案例、原始的案例分析著作和反映学科发展历史的经典文献,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全面推行探究性学习、协作学习、研究性学习。同时,已邀请美国密苏里大学教授开展课堂模拟实训,取得良好效果。本课程教师也积极借鉴与探索实训办法。
5.实训实习注重应用性教学方法
其一,国际法学院将依托现有“国际商事仲裁”和“国际商务谈判”2个试验室的条件和经验,推进国际贸易法成案分析双语教学。
其二,成立学习交流讨论会与学习兴趣小组。广泛组织学生开展学习讨论,开展研究性学习,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,增进其思考能力。在实训活动中,由课程主讲教师精心设计议题,指导学生开展专题研究,撰写发言提纲、读书心得和论文等。交流会由任课教师主持和评论,以培养学生英文专业创新能力、思考能力、研究能力、表达能力。除课堂上由授课老师组织的专题讨论外,还指导学生成立各种形式的国际贸易法学习兴趣小组,帮助学生选择题目进行学术辩论。
其三,举办学术讲座。已多次邀请美国、德国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,以及美国、英国、日本、德国、加拿大、挪威、澳大利亚等国著名教授到校授课或开办讲座,组织学生参加365备用线路检测相关国际学术研讨会,增加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感性认识。同时,在本科生中举办“康实国际贸易法讲坛”、“青年国际法论坛”系列讲座,采取主讲、点评与提问的方式,增进本科生与校内外博士生、教师、实务人士的交流沟通。2009年10月国际法学院已举行了“腾中重工-悍马案”讲座,收到高度好评。
其四,开展社会调查、专题调研等。组织学生到律师事务所、企业、政府部门等参加国际贸易法律实务方面的社会调查、专题调研等实践活动,激发学生学习兴趣,使学生及早接触实际,提高实务工作能力。
其五,组织学生旁听庭审,加深对涉外法律实务的认识。
其六、建立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。在学校配合下建立了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,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教学实践。利用我校模拟法庭、教室等设施,通过改编真实案例等方式,对学生分组进行“实战演练”,最后加以总结。
其七,进行模拟谈判、模拟国际贸易法律文书起草等其他实践教学方式。积极采取模拟国际贸易法律文书起草、学术辩论等其他实践教学方式,并将结合我校“法律诊所”进一步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。
其八,专业实习。与重庆市各级法院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,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,定期安排学生到上述单位实习,增进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二、教学手段
多媒体技术与网络的发展为教学方式的改革提供了有力手段,本课程全体教师全部接受了编写及运用多媒体教案的培训,初步掌握了多媒体教学手段表现形式多样、形象直观、信息量丰富的特点。具体而言:
1.全面运用多媒体技术讲解,充分实现无粉化教学,形象清晰,板书完整;实物投影可大量使用第一手文献图形,充实教学内容,让学生在生动的学习过程中更有效掌握专业知识;
2.运用中外文书籍。我校统一购买了Westlaw、LexisNexis、Heinoline、中国期刊网等大量中外文电子资源,使教师、学生足不出户,迅速高效检索、使用资料。
3.国际法学院网络平台和其他网络手段。针对本科国际贸易法课程学生数量多的特点,其一,课程利用网络邮箱,进行师生交流讨论,个别解答;其二,建立博客,可上传各种文字、图片,极大方便同学课后查阅,加深课堂讲授;其三,可鼓励同学查询资料,其四,任课教师开发和利用国际贸易法学网络教材和资源,计划将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教学法规目录、习题集、案例集和参考文献目录上网,共享资源,可实现无纸化批改论文等,为学生提供自学条件,指导学生利用网络教材和资源自主学习和研究;其四,部分教师建立了个人网站,方便学生上网与教师直接交流与沟通。
目前,本课程正在考虑进一步充实网站内容,准备在今年内将本专业教师科研成果、学生优秀论文、校外专家学术论文,以及相关教学辅助性资源纳入网络;同时准备帮助全体任课老师设立个人专门网页。
总之,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”。全方位、立体式的教学方法需要全方位、立体式的教学手段与之相适应。为有效地组织教学,本课程采用了多种教学手段:
(1)书面讲义、教材、课件、多媒体(参见附属资料)
(2)网络、国外在线课堂录像、影像资料
(3)外籍教师对话、研讨。已与德国哈勒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2006年WTO与欧盟法暑期班;已邀请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日本、加拿大、挪威、澳大利亚等国教授来校讲学,通过授课加深学生的了解。
(4)观摩、模拟实训等。已邀请美国与德国著名律师事务所多位资深合伙人来校授课,大大加深学生对国际贸易法实践的理解。同时,已邀请美国密苏里大学教授开展课堂模拟实训,取得良好效果。课程授课教师也积极组织实训。
上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贯穿双语教学的各个环节,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。